2026年4月16日,中共浙江省委举行法治浙江建设20年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王成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梦海;省法院副院长危辉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梅奎;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虞汉胤主持。
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虞汉胤: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中共浙江省委新闻发布会。
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我们邀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王成国同志,向大家介绍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启示,以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和有关举措,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梦海同志;省法院副院长危辉星同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梅奎同志;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同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同志。
下面,我们先请王成国书记作介绍。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王成国: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今年是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战略决策20年。很高兴向大家通报20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丰硕成果,分享我们的一些实践与思考。首先,我谨代表浙江省委、省委依法治省办,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治浙江建设的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创造性地提出“法治浙江”概念,推动一系列的重要部署。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省域实践,为浙江的发展锚定了法治航向。20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奋勇前进,推动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鲜明标识。“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日益成为社会共识。2025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到98.93%,浙江已经成为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群众安全感最高的省份之一。
20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继2006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后,2014年出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2021年出台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年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目标;今年,省委还将围绕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同时,坚持将平安作为法治的成效检验,将法治作为平安的基石支撑,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省委先后颁布实施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政法工作条例配套规定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考核评价、挂牌整治、法治督察等工作机制,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20年来,我们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实现政府该管的事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先后创新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和数字化改革,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法治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兴文化”等专项行动,加快构建“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政府服务体系,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5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研显示,浙江在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四大维度均位列全国第一。
20年来,我们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高效贯通,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在立法方面,我们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19部、政府规章165部,其中创制性立法项目就达30余部。在执法方面,我们针对执法扰企、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探索推行“亮码检查”等特色做法,企业和群众对执法公正满意度提升至97.6%。在司法方面,我们树立“执法司法贵在修复社会关系”“小案件也是大民生”等理念,深化“当事人一件事”“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先河;深化“共享法庭”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诉讼业务;率先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公安大脑”建设等经验被全国推广;全省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至6.12%,司法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在普法守法方面,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政府规章,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2个,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
20年来,我们坚持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同频共振,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快形成。高水平涉外法治是我省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的应有之义。我们积极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2025年审结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覆盖148个国家和地区。围绕服务企业“出海”,设立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联盟、侨胞法律服务中心,连续17年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123服务月活动,努力为企业“走出去”“走进去”保驾护航。2025年,全省出口规模突破4万亿元,占全国份额提升至15.5%,跃居全国第2位;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中非经贸和文化论坛等平台,对外讲好浙江法治故事。
法治浙江建设20年取得的显著成效,得益于总书记的高瞻远瞩、战略擘画,得益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得益于全省上下勠力同心、实干争先。新征程上,我们将以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为新起点,系统总结宝贵经验,深入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近期,我省还将举办法治浙江建设20年系列活动,包括召开法治浙江建设20年座谈会、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以及系列宣传活动。也请在座媒体朋友们把更多笔头、镜头聚焦浙江,将更多的版面、画面留给辛苦付出的法治工作者,为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与美好未来“鼓与呼”!
虞汉胤:
谢谢王书记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写进了浙江“十五五”规划,刚才发布中也提到“下一步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接下来省里有哪些具体的谋划部署?能否展开介绍一下?
王成国: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是我省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新起点,省委将出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决定,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浙江建设的施工图和路线图。总的思路是: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核心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法治需求为根本目的,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动力支撑,加快绘就“循法而改、因法而兴、奉法而安、依法而治”的良法善治生动图景。重点是要在四方面工作上走在前、做示范:
一是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传播上走前列、作示范。我们将充分发挥浙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优化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等机制载体,形成更有分量的研究和实践成果,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浙江贡献。
二是在推动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上走前列、作示范。我们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制度层面积极回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诉求,以更大力度实施“法护创新、法促开放、法助共富、法兴文化”专项行动,持续优化平安、法治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推进高效能治理见行见效。
三是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走前列、作示范。我们将牢牢坚守“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推动“精准滴灌”全民普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上走前列、作示范。我们将延续好、集成好、深化好法治浙江建设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定实施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完善领导述法、年度报告、法治考核、法治督察等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地方和部门法治建设职责,保证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
浙江是公认的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如何守护好百姓的安宁和幸福,浙江有哪些具体做法?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浙江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可见、可触、可感。
一是以打防并举持续守护百姓心安。我们始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台全国首部反诈地方性法规,构建“打防治”一体化反诈体系,2025年全省电诈案件受理数、案损数、重大案件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5.98%、36.04%、66.89%,为群众挽回和避免损失超百亿元,牢牢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我们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保持“零容忍”严打态势,深挖生产源头、销售网络、流通渠道,彻底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以法治力量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我们严厉打击盗抢骗、非法捕捞、涉海走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全方位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
二是多元联动持续维护社会安宁。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破部门壁垒,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公安警力下沉,积极入驻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我们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层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组建8079名生态警长队伍,建成103个市县级生态行刑共治中心、262个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构建公安牵头、多部门联动的生态保护治理机制。我们创新推出远洋警务、港区警官制、出入境证照直通车等举措,既守护产业发展安全,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安全协同治理新格局。
三是规范执法持续捍卫公平正义。我们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建成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5个,刑事案件进中心集中办案率超90%,民警执法办案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们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深化全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执法司法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高效,全省刑事办案时长较改革前下降29.4%。我们在全国率先打造“智慧110”,构建起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作战体系,实现执法办案从“经验决策”向“智能驱动”转变,浙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金名片”越擦越亮。
下一步,浙江公安将以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部署要求,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公安担当、贡献公安力量!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浙江在地方立法方面主要有哪些做法以及取得怎样的成效?围绕“十五五”,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和重点安排?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梦海:
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浙江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形成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契合浙江改革发展实际、积极回应人民期待的省域法规制度体系。截至2026年3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法规219件,修改251件次,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19件,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综合集成加强地方立法,逐渐形成了若干个以相关领域一部综合性、统领性法规为基础,多个专门法规为支撑的“1+N”省域法规制度体系。例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了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体,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系列法规为具体内容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此外还有科技创新、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1+N”省域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加强惠民立法。统筹开展教育、医疗、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出台学前教育条例、家庭教育条例、医疗保障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就业促进条例等法规,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围绕保障改革创新,注重强化创制性立法。紧跟改革发展步伐,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城镇社区更新条例等30余件首创性、引领性法规,并创新了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按非机动车管理等具有全国首创性的法规制度,形成了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创制性立法成果。此外,我省还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设区市地方立法的审查和统筹指导等。
“十五五”期间,我们将继续紧扣党中央和省委中心大局,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省域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地方立法成果,为推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新华社记者:
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像“良法善治”“公平正义”等等,这些既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如何统筹谋划共同富裕和法治建设,浙江有怎样的举措?
王成国:
感谢您的提问。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其核心在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这恰恰与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非常契合。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法治引领和保障共同富裕先行机制。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以完备制度体系夯实共富基础。我们加快构建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为龙头,涵盖经济发展、城乡协调、收入分配、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的法规规章体系。比如,针对“千万工程”这一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工程,专门制定条例,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激活共富动能。我们知道,经济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为此,我们完善法治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上线运行智能化“企呼我应”系统,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通过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不断做大“共富蛋糕”。
三是以公平分配规则缩小共富差距。我们依法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出台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省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率已达100%。
四是以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守护共富成果。共同富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颁布施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系列法规文件,到迭代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到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教园区、工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综治中心381个,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老百姓的安全感从2006年的94.8%上升至2025年的98.93%。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浙江之声记者:
老百姓打官司,最在意的就是公平正义与否,还有就是效率高不高,我们知道有的官司耗时耗力。所以想问,浙江法院在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大家的认可度方面,有哪些实践探索?
浙江省法院副院长危辉星:
感谢您的提问。“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办案最公正、效率最高、群众最满意”成为浙江法院的鲜明标识。
第一,努力让群众“尽量少跑腿、快速解纠纷”。我们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打通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针对人民法庭服务半径过大的问题,我们新增73家人民法庭,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目前,共享法庭已累计参与指导调解178.9万件次,成功化解纠纷130万件。同时,我们推动健全“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体系,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已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让更多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
第二,努力让案件“审得高效、判得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我们致力于以改革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以管理提质量。2011年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扩大刑事辩护范围,发挥律师促公正作用。2012年首创“阳光司法指数”,2022年迭代升级为“司法公正在线”,把评价公正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迟到的公正非公正”。我们2018年起连续八年组织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并把长期未结案清理作为审判管理的重中之重,2025年,全省法院超12个月未结案件占比降至0.04%,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公正的根基在基层,力量也在基层。全省107家法院中,基层法院占比87.8%,82%左右的法官在基层,90%左右的案件也在基层,我们坚持强基导向,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不断提升基层一审案件质效。
第三,努力让权益“能兑现、不落空”。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内外发力、综合施策,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各部门高效协同的工作网络,实现查人找物、财产处置、失信惩戒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对内一手抓执行刚性,一手抓执行规范。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深入推进交叉执行,交叉执行案件2.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3亿元,让胜诉权益真正从“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同时在全国首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执行网拍率100%,并推出“执行三张清单”应用,对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分配三张清单“晒明细、亮进度、明去向”,推动执行更加规范透明,提升群众信任度。
此外,我们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创建“移动微法院”,全面建设全域数字法院,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立足新起点,我们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日报记者: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建设法治浙江非常重要。对此浙江下一步有哪些考虑和部署?谢谢。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您所说的,浙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作了很多有益探索,得到了企业群众的普遍点赞。目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我省创成数量位居第一。立足新起点,我们将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重点在4个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是聚焦法治护航发展,提升制度供给效能。我们将深化“一起来立法”改革,更加注重“小切口”破题,加强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研究,废止修订不符合发展实际、增加企业负担的条款,健全完善与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相适配的法规制度体系,为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聚焦政府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我们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配套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公开。依托1196个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不断增强行政复议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切实提升复议监督效能。
三是聚焦稳定公平透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近年来,浙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步步深化,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行政执法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晴雨表”。我们将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细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快行政检查工作立法,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深化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推行企业精细画像精准监管、“涉企执法监管明白人”等创新实践,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四是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是群众“家门口的法治窗口”,解决的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加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提档升级“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创新普法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促推法律服务高效链接群众生活。同时,加快建设紧密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资源充分集聚、流程集成协同、响应精准直达,健全企业“走出去”“走进去”海外投资贸易法治安全链。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日报记者:
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浙江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请介绍下,谢谢。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梅奎:
感谢您提问。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作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加强检察工作成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一环,2019年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全省市县两级党委全覆盖召开党委检察工作会议或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2025年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全面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形成支持法律监督良好氛围。
这些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三个监督”,不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增强民事检察刚性、拓展行政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具体来说:一是监督办案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正义。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依法办理缅北明家犯罪集团跨境电诈专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标杆案件,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2006年的11691人下降至2025年的2658人。针对刑事“挂案”久拖不决、民事虚假诉讼、行政案件案结事不了等问题,会同省公安厅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健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规范等,提高监督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监督重点更加聚焦服务发展与民生。把检察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局,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工作,2025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人数较2006年上升3.1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督促赔偿、挽回损失的经验做法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围绕就业、食药、医疗等重点领域,深化检察守护民生,探索开展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等上升为法律规定,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监督方式更加突出数字赋能。率先开展数字检察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办案,逐步实现监督线索发现、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全流程赋能增效,推动违规司法网络拍卖、利用虚假注册“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等问题整治,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上升为全国数字检察战略,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践行“三个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也是知识产权大省。企业碰到经济纠纷或者知识产权被侵犯,最怕影响发展。对这类情况法院有哪些措施,可以让企业能够安心搞经营、大胆去创新、放心来投资?
危辉星:
感谢您的提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设立、经营、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我们构建全链条司法保障体系:在司法办案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企业司法公正感受度;在企业出现纠纷时努力做到快速公正解决纠纷,使受损的商事关系及时修复;在市场调整时发挥破产审判“双重功能”,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加速释放市场活力。
一是公正高效解纷,降低诉讼成本。我们持续优化商事解纷、破产、执行等重点工作,实施诉讼保全必要性、比例性评估机制等精准开展涉企服务,通过“无感监测”提升涉企审判质效。聚焦平台经济、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金融借贷、买卖合同等重点案由,健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强化类型化纠纷源头治理。推进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努力让涉企纠纷“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
二是强化规则引领,助力创新生态。我们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强首创发明、原始创新等核心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2025年共审结知产案件4.5万件,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直面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带来的法律挑战,2025年共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5.4万件,包括全国首例因AI“幻觉”引发的侵权纠纷,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明确法律边界,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重要裁判指引。
三是深化涉外审判,服务开放发展。浙江是开放大省,我们深入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2025年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9282件,覆盖148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例如,一起中国香港籍与巴拿马籍油轮在美国水域碰撞的案件,双方分别在中美两国提起平行诉讼,宁波海事法院积极行使涉外管辖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充分展现了中国司法的公正与高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公正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硬支撑。全省法院将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为理念,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探索“优治、优审、优服、微创新”工作,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纵深推进创新浙江建设、打造最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浙江卫视记者:
我们知道,检察院有一项职能是公益诉讼。想了解下浙江在公益诉讼方面的一些情况,主要有哪些做法?
胡梅奎:
谢谢您提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其中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明确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迈出坚实步伐。浙江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以法治力量维护公共利益、助力国家治理。一是坚持做“公共利益守护者”,以专项监督、一体履职,服务大局民生。紧扣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领域精准发力,部署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监督活动,全方位守护公共利益。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以来,全省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2万余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9万余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800余件,涵盖14个法定领域。如聚焦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案件1.9万余件,助力美丽浙江建设;聚焦食品非法添加、网络餐饮等老百姓关心的食药问题,办理案件7900余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相关工作获评“浙江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二是努力做“高质效办案示范者”,以守正创新、精准规范,引领提质增效。恪守履职边界,依法规范履职,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到99.1%。对发出建议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63件,以“诉”的刚性保障监督实效。办理了首例反电诈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国少将被造谣成叛徒案等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件。三是致力做“协同共治推动者”,以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延伸,深化共治共享。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双转化”案件800余件,实现“1+1>2”监督效果。招募4000余名的“益心为公”志愿者,邀请参与案件咨询、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6000余次,让社会公众成为公益保护参与者、见证者、监督者。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司法保障,离不开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迈上新台阶。
人民网记者:
最近,浙江的公安办不成事窗口在网上走红,引起热议,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同时,在便民服务方面浙江公安还有哪些做法,以及接下来还会有哪些更具人性化的举措?
魏明: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其实,我们早在2024年3月就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全面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近两年也受到了各方关注。作为“兜底”服务内容,“办不成事”窗口主要受理企业群众因政策、历史遗留等原因,以及因材料申报、办事程序等未办成的“疑难杂症”事项。据统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自开设以来,已累计办结3000余件。比如,不久前,一条名为“感谢杭州车管所朱珈虹”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悄然走红。窗口工作人员朱珈虹一句暖心的话语——“只要你信任我,我就是你朋友”,为远在广东的谢先生及时办好了变更身份证明和补领行驶证等业务。这份跨越千里的信任,感动了万千网友。这个故事,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一个具体生动的注脚。法治,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让每一个人都能体面地办成事、安心地谋发展。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持续在公安政务服务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等方面深化改革,想方设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获得感,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办”:
一是“全程网办”。我们在“浙里办”平台上线“浙警在线”应用,186个事项实现“网上办”,年均办件量4000余万件。推出“浙警云窗”在线辅助帮办,“一次办成率”达92.3%,群众反响热烈。同时,持续迭代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更加“好懂易用”。
二是“全域通办”。为提升跨省办事便利度,避免群众多地来回奔波,我们推行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等系列业务“跨省通办”。其中,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累计服务810余万人次。同时,推行居住证互通转换、一证通联集成改革,累计办理电子居住证、电子化签注1300余万张,为群众节省费用3.7亿余元。
三是“免证速办”。我们深入实践“免交证、办成事”服务。目前,144个事项实现“一证通办”,73个事项“零材料”直接办,并在全国首创“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已惠及群众1600余万人次,每年可为群众节约上亿元。同时,持续推广境外人员身份核验,让境外人员也能享受与国内居民同样的认证便利。
四是“智能快办”。我们针对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居住证签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领等高频场景,初步形成“AI审核+人工兜底”模式。比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时长从48小时缩短至平均2小时。
下一步,我们将推出智能辅助审核,远程帮办,主动感知、精准推送服务等更多智能便捷举措,着力推动浙江公安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跃升。